延慶區落實鼓勵創業帶動就業有關政策經辦流程
為落實各項創業帶動就業政策,結合延慶區實際,特制定本經辦流程。
一、經營場所租賃補貼
1.政策內容
鼓勵延慶戶籍高校畢業生回鄉創業。針對延慶戶籍畢業未滿五年的高校畢業生,對于在延慶新注冊且在延慶區域內穩定經營一年以上的經濟實體,可依據房屋租賃合同申請房租補貼,按合同金額50%給予租金補貼,當年補貼最高不超過1萬元,期限為三年(在中關村延慶園創辦企業的享受園區政策)。
2.申請條件及補貼標準
?。?)創辦人員:延慶戶籍畢業未滿五年的全日制大專及以上高校畢業生,回鄉創業并擔任法定代表人,且在本注冊實體內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未列入我市信用信息平臺“失信黑名單”;
?。?)創業要求:在延慶區域內新注冊且穩定經營一年以上的經濟實體,包括企業、個體工商戶;
?。?)補貼標準:在注冊登記之日起三個年度內,依據經營場所租賃合同申請房租補貼,按合同金額50%給予租金補貼,當年補貼最高不超過1萬元,每年申請一次。
3.提交材料
?。?)《延慶區經營場所租賃補貼申請審批表》1份(附件1);
?。?)各類經濟實體法定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1份;
?。?)法定代表人戶口簿原件,首頁及本人頁復印件1份;
?。?)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經營場所租賃合同原件及復印件1份;
?。?)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4.辦理流程
符合條件的經營實體,于每年8月1日至8月31日向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出申請。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有關部門進行審核并公示, 公示期結束后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向區財政局申請并撥付補貼資金。
二、經濟發展綜合貢獻獎
1.政策內容
鼓勵延慶戶籍高校畢業生回鄉創業。對于在延慶新注冊且在延慶區域內穩定經營一年以上的經濟實體,自其區域經濟發展綜合貢獻形成之日起,前三年以其區域經濟發展綜合貢獻對應部分的100%給予獎勵,后兩年以其區域經濟發展綜合貢獻對應部分的50%給予獎勵,獎勵總額每戶最高不超過30萬元。已獲得區級政策資金支持的項目,不再重復享受此政策。
2.申請條件及享受標準
?。?)創辦人員:延慶戶籍畢業未滿五年的全日制大專及以上高校畢業生,回鄉創業并擔任法定代表人,且在本注冊實體內連續繳納社會保險;
?。?)創業要求:在延慶區域內新注冊且穩定經營一年以上的經濟實體,包括企業、個體工商戶;
?。?)獎勵標準:在注冊登記之日起五年內,自其區域經濟發展綜合貢獻形成之日起,前三年以其區域經濟發展綜合貢獻對應部分的100%給予獎勵,后兩年以其區域經濟發展綜合貢獻對應部分的50%給予獎勵,獎勵總額每戶最高不超過30萬元。
3.提交材料
?。?)《延慶區經濟發展綜合貢獻獎申請審批表》1份(附件2);
?。?)各類經濟實體法定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1份;
?。?)法定代表人戶口簿原件,首頁及本人頁復印件1份;
?。?)畢業證原件原件及復印件1份;
?。?)經濟發展綜合貢獻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
?。?)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4.辦理流程
符合條件的經營實體,于每年8月1日至8月31日向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出申請。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有關部門進行審核并公示, 公示期結束后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向區財政局申請并撥付獎勵資金。
三、一次性創業獎勵
1.政策內容
回鄉創辦企業的各類人員,在領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五個財務年度內實現盈利,并在盈利當年繳納企業所得稅(年報)5萬元以上的企業,可于該年度申請創業獎勵,符合條件的給予5萬元的一次性創業獎勵。
2.申請條件及獎勵標準
?。?)創辦人員:具有延慶戶籍的各類人員創辦企業并擔任法定代表人,且在本注冊企業內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未列入我市信用信息平臺“失信黑名單”;
?。?)創業要求:在延慶區域內新注冊且穩定經營的企業,除法定代表人以外,至少帶動一人就業,簽訂一年及以上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
?。?)獎勵標準:在領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五個財務年度內實現盈利,并在盈利當年繳納企業所得稅(年報)5萬元以上的企業,可于該年度申請創業獎勵,符合條件的給予5萬元的一次性創業獎勵。
3.提交材料
?。?)《延慶區一次性創業獎勵申請審批表》(附件3);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1份;
?。?)法定代表人戶口簿原件,首頁及本人頁復印件1份;
?。?)匯算清繳后的《完稅憑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銀行《開戶許可證》復印件1份;
?。?)法定代表人及招用人員的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1份;
?。?)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4.辦理流程
符合條件的經營實體,于每年8月1日至8月31日向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出申請。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有關部門進行審核并公示, 公示期結束后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向區財政局申請并撥付補貼資金。
四、創業帶動就業獎
1.政策內容
設立創業帶動就業獎勵資金,對于各類人員新創辦企業,帶動就業效果明顯,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工資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1.2倍,并簽訂一年期以上勞動合同的,按年度進行獎勵。獎勵標準為:當年新招用延慶籍城鄉勞動力10人至20人的1000元/人·年;21人至50人的1200元/人·年;51人-99人的1500元/人·年;100人以上的2000元/人·年,獎勵期限最長為3年。
2.申請條件及獎勵標準
?。?)創辦企業條件:在延慶區域內注冊且穩定經營,由延慶戶籍的各類人員創辦并擔任法定代表人,未列入我市信用信息平臺“失信黑名單”的企業,且法定代表人在本注冊企業內連續繳納社會保險;
?。?)帶動就業條件:招用延慶戶籍城鄉勞動力,依法簽訂一年及以上期限勞動合同、規定繳納社會保險,工資按月足額通過銀行代發,且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1.2倍;
?。?)獎勵標準:當年新招用延慶籍城鄉勞動力10人至20人的1000元/人·年;21人至50人的1200元/人·年;51人-99人的1500元/人·年;100人以上的2000元/人·年,獎勵期限為企業注冊登記之日起三年內。
3.提交材料
?。?)《延慶區創業帶動就業獎勵申請審批表》1份(附件4);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1份;
?。?)法定代表人戶口簿原件,首頁及本人頁復印件1份;
?。?)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1份;
?。?)銀行出具的含補貼對象申請期內的工資明細表及記賬憑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銀行《開戶許可證》復印件1份;
?。?)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4.辦理流程
符合條件的經營實體,于每年8月1日至8月31日向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出申請。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有關部門進行審核并公示, 公示期結束后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向區財政局申請并撥付獎勵資金。
五、優秀創業企業獎勵
1.政策內容
組織優秀創業企業評選,每兩年評選出10個優秀創業企業,給予每個優秀創業企業5萬元的獎金。
2.參評條件及程序
?。?)參評條件:評選公告發布之日前五年內,由延慶戶籍的各類人員創辦并擔任法定代表人,在延慶區域內注冊且穩定經營的企業,未受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給予行政處罰或行政處理的不良記錄,未列入我市信用信息平臺“失信黑名單”;
?。?)評選程序: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聯合相關部門成立評審組, 制定評選辦法并向社會發布通知公告,參評企業依據通知公告提出申請,評審組依據評審標準進行評選并將結果公示。
3.提交材料
?。?)《延慶區優秀創業企業評選申報表》1份(附件5);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1份;
?。?)法定代表人戶口簿原件,首頁及本人頁復印件1份;
?。?)銀行《開戶許可證》復印件1份;
?。?)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六、資金的監督和管理
1.各項補貼、獎勵的申請主體及補貼對象,應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并按要求配合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區財政局開展核查工作。
2.申請主體或補貼對象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其他手段騙取補貼的,一經查實,取消享受資格,追回資金,同時將違法行為信息記入企業及個人信用信息系統;情節嚴重的,依法予以處罰;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
七、附則
1.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區財政局結合全區經濟發展水平,適時調整獎勵、補貼對象的范圍以及標準等。
2.按照本通知規定申請享受相應補貼和獎勵的,不再重復享受本區制定的其他同類補貼或獎勵政策。
3.《關于做好穩就業促創業工作的若干措施》(延就發〔2020〕1號)中已出臺的政策,從其原有政策規定執行。
4.本通知自2020年1月1日起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