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商業流通發展項目
業務辦理項名稱:2021年度商業流通發展項目
主責部門
區商務局
申報期限
凡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可于通知發布之日起申報項目,市商務局將根據申報項目內容擇優予以支持。為提高項目申報、審核效率,各區商務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商務金融局、市屬國有企業集團和總部企業于2021年4月30日前匯總上報第一批項目,年中收到項目及時審核及時上報,并于2021年12月20日前匯總上報最后一批項目(傳統商場“一店一策”升級改造項目、鼓勵發展商業品牌首店示范項目按申報指南要求申報時限上報)。
申報條件
1.在北京地區注冊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從事商貿流通業經營、服務、管理的企業、機構、經濟組織等單位;
2.項目申報單位經營狀況良好,財務管理制度健全;
3.申報項目能夠按計劃實施;
4.項目獲得中央財政資金支持或其他市級財政資金支持的不得重復申報;
5.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支持:列入《北京市新增產業的禁止和限制目錄》禁止類和限制類范圍的;納入全市聯合懲戒“黑名單”的;納入北京市商務領域不良信用記錄名單,受到“不予支持”信用懲戒的;經審議其他不予支持的。
6.除上述申報條件外,各申報指南中有明確要求的應從其要求。
申報流程
1.項目申報。自通知發布之日起,項目申報單位根據隸屬關系將申報材料報各區商務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商務金融局、市屬國有企業集團或總部企業。
2.項目審核。按照隸屬關系,由各區商務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商務金融局、市屬國有企業集團和總部企業對申報項目進行初審;通過初審的項目匯總后報市商務局進行復審。
受理途徑
將相關材料報送至區商務局
聯系方式
聯系人:方皓冉,聯系電話:69102625
辦公時間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夏季)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
其他說明
1.具體支持內容及咨詢電話,詳見附件1-10。
2.市商務局對本通知負責解釋。
申報材料
1.項目申報書
2.項目已發生費用明細表
3.項目申報單位承諾書
4.2021年商業流通發展項目申報情況表
5.項目單位法人證明文件復印件(營業執照副本、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等);
6.項目單位近三年財務報表(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
7.升級改造類項目應提供改造前后的對比資料;
8.其他與項目相關的材料。
除上述材料外,各申報指南中有明確材料要求的還應一并提供。項目申請材料一式兩份,應按順序裝訂成冊,并加蓋單位公章。項目申報材料不予退回。
附件1.促進生活服務業發展項目申報指南
附件1之附件1.促進生活服務業發展項目補助標準
附件1之附件2-5.促進生活服務業發展項目建設指引
附件2.農產品批發市場建設項目申報指南
附件3.傳統商場“一店一策”升級改造項目申報指南
附件4.鼓勵發展商業品牌首店項目申報指南
附件5.“互聯網+流通”創新示范項目申報指南
附件6.促進商貿物流發展項目申報指南
附件7.老字號傳承發展項目申報指南
附件8.總部經濟公共服務平臺建設項目申報指南
附件9.汽車流通規范化項目申報指南
附件10.商業流通發展領域節能減排項目申報指南
附表1.項目申報書
附表2.項目已發生費用明細表
附表3.項目單位承諾書
附表4.2021年商業流通發展項目申報情況表
政策原文
